若干年后,一定会有学者写一本《互联网颠覆了什么?》的畅销书。我敢打赌,在这本书里,eBay高管的那句经典语言一定会入选反面教材。“免费不是一种商业模式”,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: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。
正因为这样一个信念,eBay坚持向卖家收费,坚定维护着自己“作为一种商业模式”的标志。不过却眼睁睁看着“免费”的淘宝由小到大、反超,最终葬送掉自己在中国的前程。马云坚持让网民吃免费午餐,却成就了自己的帝国梦想。
事实就是:互联网成就了一种免费的商业模式。并且,这种商业模式正在成为互联网的常态。
在互联网之前,免费当然不是一种商业模式。想开车?请掏钱。没有厂家会送车给你开。当然,贝克汉姆例外。耐克之流都期望他能穿上自己品牌的衣服,不仅免费,还倒贴。不过,那是特例。对于一般人,想要喝口水,想要看场电影,必须给钱。
互联网改变了一切。
之前,你要寄一封信给远方的亲戚,邮票由几分到几毛不等。在网上,不需要邮票,想寄给谁就寄给谁。之前,要了解新闻,报纸由几毛到几块不等。在网上,海量资讯免费等你获取。之前,想玩一把“魂斗罗”,要么自己掏钱买一套回家玩,要么付给游戏厅老板几毛玩一次。在网上,到处都是免费版本,并且还有更好玩的网络游戏,它们都成免费的了。
好吧,流水账到此为止。你已经明白了:互联网上,到处都是免费的午餐。
现在我们来看:免费如何成为一种商业模式。换句话说:免费如何能赚钱(好像有点自相矛盾,是吧)。
很简单,互联网上的商业模式都是这样一个逻辑:对使用自己产品的用户免费,但通过其他方式、对其他机构收费。这样的机构包括两类:企业客户B(business),高端用户C(customer)。
从淘宝开始吧。它的商业模式是:提供免费的中介平台,撮合买家卖家见面,成交。当流量和眼球足够多时,淘宝有了两种赚钱方式。第一,把眼球卖给广告商(即B)。第二,把什么东西在热销,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商品,比如50个13岁女孩正在买唇膏,这些数据卖给宝洁这样的公司(也是B)。
2008年末,“免费”的淘宝已经实现盈利。
对于第一种方式,把眼球卖给广告商,在目前互联网上最普遍。比如雅虎和三大门户,比如多如牛毛的通过流量赚钱的小网站。其实免费电子邮箱也是用这种方式赚钱,比如网易。当其用户访问网易邮箱时,会附带看一看网易提供的新闻,这样,网易新闻页面上的广告就有了买主。现在,网络游戏也开始内置广告。
道理是一样。眼球经过之处,都是钞票。
对于第二种方式,正在兴起,而且一定会成为主流。目前以Facebook为代表的SNS网站正在挖掘这个模式的潜力。当然,它们的做法要比淘宝更精细。比如,Facebook上一个用户想买电脑,他正在和一个朋友商量。Facebook可以把这一事实通知戴尔,接下来戴尔的广告就可能出现这个用户的页面。
搜索引擎的广告方式,介于这两者之间。一方面,搜索引擎卖给广告商的也是眼球,不过,是有目的的眼球。只有当这个用户在搜索“电脑”时,戴尔的广告才会出现。另一方面,搜索引擎其实卖的也是一种有价值的信息。
淘宝告诉宝洁:现在的13岁女孩在关注唇膏。Facebook和搜索引擎都在告诉戴尔:有个用户想买电脑。但不同的是,Facebook能告诉戴尔这个人是谁,以及他的年龄和他的朋友是谁。但搜索引擎做不到,它不知道这是一个人还是一条狗。
[page]正因为此,Facebook的效能将大一个量级:当这个人买戴尔电脑之后,戴尔想把这个消息通知他的朋友,以引发更多的潜在购买。这样,Facebook又能收到戴尔一笔钱。
现在讲第三种方式。史玉柱的网游是这个类型的代表,即提供免费的游戏,让很多人来玩,而其中有一群有钱人,愿意花钱去买装备买道具,维持自己在游戏中的地位。这是属于向C(customer,高端用户)收钱。而且,这一模式的发展会导致一个很离奇,但很合理的现象:为了维持有钱人的满足感,史玉柱甚至花钱雇一大帮人来玩游戏。
这意味着:现在不仅午餐免费,而且,为吸引你来吃我免费的午餐,我愿意倒贴。
哈哈,是不是找到一点贝克汉姆的感觉?
那好,现在该回答一个最根本的问题:这些互联网企业,到底卖的是什么?
对第一种方式,卖的是眼球,也就是用户的注意力。其实这是一种非常传统的生意。跟贝克汉姆穿上耐克的衣服一个意思。对于广告商来说,只要你能让别人对我的产品产生好感,我就掏钱。
而互联网把这种方式放大,扩展,几乎无处不在。可以大胆设想一下,如果传统行业也采取这种互联网的方式,那会出现多少稀奇古怪的事情呢?
说不定以后汽车都可以免费开回家,只要在车身上涂满“伟哥”的广告就行了,只要伟哥认定:一辆汽车在其服役时间内吸引到的伟哥销售量,足够覆盖这部汽车的成本。说不定,下次奥巴马竞选总统的前夕,我们都能穿上免费的T恤。因为奥巴马愿意免费赠送T恤,上面印着他的头像。
那一天是不是很美好?
对于第二种方式,卖的是用户的个人行为。比如谁打算买笔记本,哪个年龄段的人最近对哪个品牌的唇膏感兴趣,这对于商家来说,是有价值的信息。实际上,这也是一个传统的生意。比如邓白氏这样的市场调研公司,通过信息整理和人工调研,为商家提供市场信息。只是,互联网能够提供的信息要更加个性化,能具体到某个人,而且更加规模化,可大量复制。
第三种方式,卖的是荣誉感。你也许会说:史玉柱卖给高端用户的不是装备和道具吗?但问题是,如果游戏没人玩,装备和道具还会有人买吗?只有人足够多,装备道具才会有杀伤力和追随者。所以,归根结底,这些人买到的是荣誉,是一种满足和享受。
说到底,这个模式的本质也是一种传统生意。那些名贵的表和服饰,实际的物理价值并不高,但一旦与这些实物背后的品牌连在一起,拥有者就立刻有了地位,跟别人拉开了距离。这不是荣誉,不是满足的享受,又能是什么呢?
卖眼球,卖个人信息,卖荣誉感。归根结底,互联网公司卖的都是“人”。
这跟卖汽车卖T恤有本质的不同。人的注意力,有价值;人的需求信息,有价值;人的崇拜和厌恶,也就是人的情感,也有价值。如前所述,这些价值一直都存在,一直都有对应的传统的生意模式。不同的是,时代的变化,使得人的价值被放大了。
汽车和T恤这些实物的价值,在工业时代被重视被放大。而当工业产品极大丰富,进入下面两个时代(信息时代,以及之后的You时代)后,实物的价值相对萎缩,而实物的对应体,人的价值就相应放大。
打个比方。之所以有厂商愿意送一辆车给贝克汉姆开,是因为会有1000个人受到他的影响,对这种车产生好感。假设一辆车1000元,那么“让一个人对这辆车有好感”就值1元钱。这1元钱就是工业时代的定价。
在信息时代,人会相对增值。假设“让一个人对这辆车有好感”能值1000元,那么对于值1000元的车而言,只要一个人能够影响到另一个人,就可以送他一辆车开了。于是,在这个时代,能有免费车开的人就越来越多,他们都成了贝克汉姆。